納空租霸單位 周末當度假屋<br>大學畢業生濫用公屋嚴重

納空租霸單位 周末當度假屋
大學畢業生濫用公屋嚴重

【本報訊】中文大學學生刊物揭露,擁大學學歷的年輕公屋居民濫用公屋資源的情況嚴重,包括豪花十萬元裝修百多平方呎單位、只當公屋是假日居所、寧願納一年空租也要提早霸個單位。有受訪者直認「(我)絕對係濫用(公屋資源)。」 記者:倪清江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學生實習刊物《大學線》最新一期,報道多名公屋大學畢業生住戶的濫用情況。在機場從事物流工作的二十六歲大學畢業生Eddie,因與繼母相處不和,年半前獲房署分配將軍澳一個百多平方呎的公屋單位。他月入一萬七千元,需繳交雙倍租金一千二百元;入伙前他花了相等於七年租金、即約十萬元裝修。他坦言「(我)絕對係濫用(公屋資源)。」但他認為,公屋是政府給予市民的福利,故即使有能力租住私人樓,短期內也不會交出單位。

嫌擠迫申請拆戶

二十五歲教師Jarry就讀大學三年級時已申請公屋,至今年五月獲批屯門寶田邨的一人單位。他之前因嫌與家人所住的公屋單位人多擠迫,才申請拆戶,但現在因工作地點較近舊居,結果平日都返舊居與家人同住,只在周末才住在新居。
另一名現職社工的港大應屆畢業生,十八歲便申請公屋,原與家人同住沙田公屋的他為加快「上樓」,故首選屯門公屋,僅等了兩年便獲配該區單位。當時他讀大學三年級,由於屯門離港大甚遠,故他選擇住在學校宿舍,交了一年空租。

新計分制防濫用

房屋署鑑於愈來愈多單身年輕人申請公屋,署方今年中引入單身人士申請公屋計分制,令他們輪候公屋時間由過往兩、三年延至約十年。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認為,上述個案不能接受,「佢哋根本唔使呢個單位,只係為將來準備,所以要一早攞定個單位。」他相信房署推出計分制後,可大大減少年輕人濫用公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