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議昨日審議巴士票價自動調整的可加可減機制,由於特首及行政會議成員對機制有小部份細節需政府當局今日澄清,故待今日才會正式通過,新機制明年初可實施。三間巴士公司會同時先行減價,最高減幅一成,日後當新方程式顯示票價變動達到約百分二至三時,巴士就可自動加價或要自動減價,故一年內巴士可能加價或減價超過一次。
據了解,環境運輸及工務局今日向行會澄清可加可減機制的技術細節後,該局將在本周內公布機制內容,並諮詢立法會,然後明年初實施。根據機制,巴士公司要先減低長途車程票價,十元或以上至十五元以下的票價減半成,十五元以上票價減一成,長者星期日及假日優惠票價約二元。巴士公司的盈利上限,則由以往的資產淨值的百分之十三,減至約百分之九。
應追回幾年通縮
日後計算票價加減幅度,則由目前一籃子因素,改為一條固定方程式,方程式其中包括巴士公司營運成本、員工工資、市民負擔能力、通脹或通縮、市民家庭收入等。當方程式顯示票價變動達到約百分之二至三,巴士公司就可加價或減價,機制不會以一年或一個時段來設定檢討票價的日期,票價可能因為方程式顯示幾個月內便變動超過百分之二至三,而要在一年內第二次調整票價。
環運局設計可加可減機制時,也顧及票價變動太頻的影響,因此,方程式內包括工資變動及家庭收入等元素,通常人工只一年加一次,家庭收入情況也差不多,即是市民負擔能力在一年內不會變動,隨之也令方程式的變動減慢。
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認為,新機制應設定加價上限,限制巴士公司每次的加價幅度不可超出一成,以減輕加價對市民的影響。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表示,巴士公司必須即時全面減價,短程應減一成,長程應減一成半,追回過去幾年的通縮,以減價後的票價作為起步點,實施可加可減新機制,才是對市民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