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批評德祥違規收購

證監批評德祥違規收購

【本報訊】證監會公布,公開批評德祥企業(372)的董事局,指其附屬公司於10月21日以每股4元購入1100萬股錦興集團(275)股份,違反《收購守則》的規定。

錦興視作一致行動人士

《收購守則》訂明,若全面收購的代價包括收購人或與其一致行動人士的股份,除非獲證監批准,否則收購人或其一致行動人士,均不可以在全面收購期內進行有關股份的交易。
由於中策集團(235)正處於全面收購期內,當中涉及發行錦興股份作為代價,而德祥持有錦興逾20%股權,故被視為錦興一致行動人士,是次錦興購入德祥股份因而屬於違規。
德祥的董事局承認上述違規,並接納證監的批評。錦興、德祥及其各自的董事局亦承諾設立適當的措施,確保日後遵守《收購守則》規定。錦興及德祥兩家公司的主席均為「殼王」陳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