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火長開 雜物堆積 影響安全<br>店舖明火煎藥法例無監管

爐火長開 雜物堆積 影響安全
店舖明火煎藥法例無監管

本港中醫診所提供代客煎藥服務十分普遍,但診所另闢店舖明火煲藥引起的火警安全問題,政府多個部門包括消防處、食環署以及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均沒有條例監管。北角英皇道皇都商場一個舖位,被同一商場中醫診所租用作煲中藥,由於店內長開爐火及貯放多罐石油氣與雜物,加上並非經常有人「睇火」,居民擔心容易發生火警,對公眾構成威脅。

被用作煲中藥的舖位位於北角英皇道二八五號皇都商場內。附近居民稱,該舖位由同一商場舖位「簡民生中醫診所」租用,舖位只開半閘,間中有外傭出入,負責「睇火」及拿藥,由於舖內堆放大包小包中藥材及雜物,又放置多罐石油氣,他擔心容易發生火警,令居民逃生困難。

開爐煎藥無人看火

記者早前到上址視察,發現店舖鐵閘半開,近閘門位置放有四罐石油氣,內裏設置兩個雙頭石油氣爐及兩個電磁爐,部份仍在開火煎藥中,舖內另一邊則放有多袋中藥材,石油氣罐旁更放滿雜物。記者曾敲鐵閘,但舖內無人應門,於是轉到同一商場的「簡民生中醫診所」了解,職員稱可替客人煎藥,而煎藥位置正是記者剛到過的煲藥舖位。

電磁爐代替石油氣

記者其後聯絡皇都商場管理處,查詢該舖位租約所限制的營業範圍,惟留下聯絡電話後,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簡民生中醫診所」負責人陳先生回覆本報查詢稱,該煲中藥的舖位開業已半年,而舖內亦有人「睇火」。他早前曾收到同樣反映,故會逐步以電磁爐更換石油氣爐,不再用明火煎藥,以作改善。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函覆本報查詢稱,該委員會轄下中藥組制訂了中藥材零售商執業指引,指引中已就「代客煎藥」服務作出規範,包括須依據中醫處方煎煮藥材、使用適當用具及設備、保持衞生及避免污染等。惟有關中醫執業設施,並不屬於中醫註冊審核範圍。

政府部門未能跟進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這類中藥店另闢一舖位煲中藥情況,並非消防處所監管。發言人稱,上址並非食肆,不能如普通食肆一樣,在領取食肆牌照前,須通過消防處巡查,舖內須符合通風結構及走火安全。「就好似私人住宅一樣,如果單位裏面開十個爐火煲嘢,消防處都好難有理由要求入屋巡查。」
食環署新聞組發言人同樣稱,由於上述舖位並非用作食肆,即使開爐煲藥,亦不能像一般食肆一樣受走火通道的安全條例所規管。
(一一一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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