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墮𨋢死父控承辦商

少婦墮𨋢死父控承辦商

【本報訊】少婦產子兩個月後持單程證來港僅六天,在柴灣一幢工業大廈當清潔工翌日,被發現離奇墮𨋢槽死亡,內地丈夫未能接受喪妻之痛致精神失常,兒子幸得養和醫院一名好心醫生協助,獲入境處恩恤批准留港由外祖父母照顧。死者父親昨興訟高等法院,指控負責維修肇事貨𨋢的承辦商疏忽致意外,並索償逾二百萬元。

承辦商遺失維修紀錄

二十二歲死者陸艷萍由父親代表提出訴訟,答辯人為負責維修肇事貨𨋢的其士(香港)有限公司。陸艷萍在內地已婚,於九七年二月產下男嬰後,同年四月六日持單程證到港與父母團聚,三日後並透過親戚介紹,在柴灣萬峯工業大廈找到清潔工作。
同月十二日,陸上班第二天,傍晚約七時後便沒有人再見過她,親友四周搜尋;其後,有工人發現肇事貨𨋢傳出聲音及冒煙,至晚上近九時,貨𨋢操作員發現陸墮在𨋢槽底,送院後證實死亡。
意外後,警方、機電工程署及專家均展開調查及檢驗肇事貨𨋢及𨋢門,但未發現有任何操作不正常及機件故障,亦沒有遭人干擾或損壞痕迹,故未能確定死者肇事經過及墮𨋢槽底原因。死因庭經聆訊裁定死者死因不明。原訴一方指,意外乃答辯人疏忽所致,包括未有妥善維修貨𨋢,質疑其士為何遺失意外前數月的維修及相關紀錄。

養和仁醫助稚子留港

原訴一方披露,死者丈夫因未能接受喪妻致精神失常,難以取得聯絡,兒子在親戚安排下曾以雙程證到港,其間患上哮喘等病,幸獲養和醫院一名好心醫生協助,獲入境處恩恤批准留港,現由外祖父母照顧,入讀小學三年級。
死者妹妹供稱,死者生前是一名賢妻及愛錫兒子,抵港第二天已買數罐奶粉打算寄返內地,計劃申請丈夫及兒子來港團聚,死者自知讀書不多,來港工作希望賺多個錢,將最好的給予兒子,讓他接受最好教育,甚至讀博士。
案件編號:HCPI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