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一位NBA教練,你會選擇一些絕對服從、抑或一些才華出眾的球員?針無兩頭利,才華洋溢者難免恃才傲物,難以駕馭。服從忠心者不免唯命是從,欠缺創意。如何參透此二者,就是為帥之責。
當今NBA芸芸教練中,稱得上殿堂級名帥的首推湖人的積遜和紐約人的布朗(當然還有馬刺的普波域治)。兩人成就毋庸贅言,兩人的領軍哲學卻值得深究。積遜用人以能力為標準,只要能擔大任,就算傲氣難馴也能包容;布朗以服從紀律為首,才能次之,就算閣下是艾華遜或馬貝利等頭號大將,也不能幸免。
積遜「大方」放過柏賓
在NBA中,凡獨當一面的球星必有稜角,才能愈高,傲氣愈大;教練如能剛柔並濟,取長避短,應放時放、應收時收,就能做到人盡其才,充份發揮球員的潛能。反之,如凡事堅持球員絕對服從,不容球員有自我發揮的空間,往往適得其反。
相信球迷還記得九四年季後賽,公牛對紐約人第三場,柏賓不滿積遜指定由古高主射最後一球,竟置球隊生死於不顧拒絕落場。積遜事後沒大發雷霆,也沒秋後算帳,只淡淡一句:「你可以原諒他,但不能忘記此事。」若換了軍令如山的布朗掌帥,柏賓此等大逆不道之舉,必立斬不赦;還有命等到佐敦復出,攜手為公牛再摘下三個總冠軍嗎?還有那經典名句:「72-10don'tmeanathingwithoutthering!(沒有總冠軍,七十二勝十負根本不值一提!)」出現嗎?
當教練或領袖,除要有鑑人之明,用人之智外,更需有容人之量,這就是積遜和布朗之別。
深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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