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深圳殺妻港漢獲重審

涉深圳殺妻港漢獲重審

【本報訊】兩年前被指布下綁架假局殺妻,遭法院判處死刑的香港男子麥志佳,聲稱無辜提出上訴,獲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案發還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代表被告的律師重申被告是在毒癮發作下遭誘導認罪、而控方所指被告書寫的勒索紙條並非原有的紙條,以及驗屍報告有疑點,認為根據中國刑法屬典型錯案,被告應當庭釋放,控方否認辯方供述,提出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口供,因法庭未有準備,法官決定擇日再播。

辯方疑控方證據有假

被告麥志佳(三十九歲),自稱在香港地下賭場任荷官,每日往返港深兩地,昨日他出庭表現冷靜,其父母也有到庭旁聽。控方在庭上表示,驗屍官於案發翌日驗屍,顯示麥妻應已死去至少四十八小時,麥卻謂於案發前一天仍與妻子一起,若案件涉及綁架勒索,屍體不應在屋內發現,麥以不知何解回應。
案情透露,○三年九月六日他向公安報案,指返回布吉鎮寓所時,發現二十二歲四川妻子劉俊失蹤,並在門口發現一張勒索二十萬元的便條,疑妻子被綁架。
翌日他又報案指在雜物房發現妻子頸纏電線藏屍帆布袋,警方發現案中疑點重重,向麥嚴詞盤問後,麥承認因金錢問題與妻子爭吵時勒死妻子。麥被控謀殺罪,去年九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訊,當時被告的律師曾提出三大疑點,認為控方的證據有虛假成份,包括驗屍報告內容矛盾,但沒被法庭接納,裁定麥罪名成立判處死刑,緩刑兩年,麥不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