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太陽集團董事葉肇夫,指控《壹週刊》今年九月的一篇報道內容涉誹謗,遂於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壹週刊》再度出版有關報道,並作賠償。 原訴人葉肇夫,被告為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及《壹週刊》當時的總編輯李志豪。入稟狀指,《壹週刊》於今年九月二十二日刊登題為〈謀小甜甜400億家產 楊海成輸爆廠〉的封面故事,內容涉及誹謗成份。 案件編號:HCA22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