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日過去,坐在立法會議事廳足足一年有多了,恍似樹木年輪,老問題尚是議而不決,提醒大家立法會不愧是一座清談館,也是一枚橡皮圖章,去年,有關「最低工資、工時上限」這論題,恰巧就是我上任後頭一個動議辯論!激辯、投票、議決……贊成的有38票、反對者18人。按理,今日應已有法例將之實施,以解打工仔女於倒懸,令貧富懸殊稍挫,毋須再為此饒舌而浪費時光!
且慢,這是美麗的誤會。你們這群愚民,怎麼不知道香港着重「均衡參與」的原則,難道大家未讀懂《基本法》,不曉得「一會兩制」的偉大創舉?為着保證直選議員不能「挾民意自重」,但凡由議員提出的動議辯論,以至條例法案,一概實行分組點票!那就是說,三十名直選議員劃為一組;功能團體選舉產生者又成一組,管你在直選一組贏個精光,祇要我在小圈選舉一族中按掣,則眾議員必定為己為人,群起勤王;此所以,38比18反而輸了,以少勝多,不過憑着這塊魔巾,稍變戲法即成,不喜歡魔法幻影;也好,叫它遮羞布,也行!此所以,三百多萬勞工的福祉,由一人一票選出來的民意代表,都在《基本法》規定的齷齪不公的憲政下,變成一堆垃圾!而且,還要在所謂「循序漸進」的幌子下,繼續原地踏步,三日之前,上述議案,再提到立法會辯論,又出現了36對17的懸殊戰果,成為「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註腳!有錢就有票,有票更有錢,專制生腐敗,腐敗護專制,你還要等運到?12月4日維園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