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消息:一名在深圳龍華鎮投資果園的港商,其果園因徵地要回收,當地政府並按其果園的青苗數目計算賠償額,港商竟用數萬元行賄點算果苗評估員,結果上報的賠償額達一千二百萬元,當地檢察院調查後即將受賄的評估員拘捕,港商得悉事敗立即逃回香港,但港商不堪壓力日前返回內地自首。
自首港商姓謝,案情透露,謝早年在龍華街道大浪社區投資一個大果園,去年因社區發展徵地要收回果園,當地政府並派一房地產公司姓王的評估員到果園清點果苗。
行賄內地評估員
在清點過程中,王收受港商數萬賄款後,向上虛報青苗數目,按規定可得到一千二百萬元賠償。寶安區檢察院事後接報指有人貪污,經調查後將王姓評估員拘捕,而港商聞訊後逃回香港,辦案人員向其居住內地親屬施加壓力,結果港商於日前返回寶安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