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客貨車司機不忿曾任夜總會「媽媽生」的同居前妻,承認與年輕十七歲的男子有染,被前妻挑釁下扼頸殺她,法官昨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不能面對離異的事實,妒忌前妻搭上年輕男友,用力扼殺前妻,被告如能及早尋求協助,死者不需賠上性命,遂判處誤殺罪成的被告監禁九年。 記者:陳曉薇
法官貝珊表示,被告於案發晚用了相當大的力氣扼殺前妻,導致她頸部軟組織有裂痕,被告與死者名義上已離異,死者表現像一名單身婦人,只是被告不肯接受離婚事實,他出於妒忌和氣憤,才會在死者挑釁下動手傷害她,一對子女事後學業成績一落千丈,幼子更要重讀小一,現交由姨媽監管,情況已改善。
法官續指,報告指被告是個負責任的父親,近年婚姻問題往往導致家庭暴力,情況令人感到可悲,雖然法庭對被告及其子女予以同情,但如被告能夠及時將問題轉交社署處理,並在救護員登門查詢時,說出真相,前妻獲得急救,她或不需白白賠上性命。
七歲子出庭指證
三十七歲被告林振輝,被控於去年九月十一日,誤殺三十六歲前妻蔡瑪麗。案情指,女事主曾兩度離婚,九八年帶着女兒下嫁被告,再誕下一子一女,被告○二年宣布破產,同年十月與妻離婚,以助妻子申請綜援,妻子擁有兩名子女撫養權,夫妻倆卻繼續同住,案發當天凌晨時分,女事主在家與年輕十七歲的男友賴潤明談電話時,遭被告搶去電話,被告以粗口責罵賴潤明後掛線,夫妻倆及後激烈爭吵。
現年七歲幼子曾出庭指證,見到父親扼住母親頸項,大聲罵「我要鍊死你」至母親倒地。
案件編號:HCCC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