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慈雲山慈正邨儲物狂林大,因為吐痰及於寓所內囤積大量垃圾,房屋署昨日向他發出《佔用者通知書》,要他在下周三前遷出單位,成為第二名在「屋邨清潔扣分制」下被房署叮走租戶。
已被扣十七分
林大昨早在社會福利署人員陪同下,到慈正邨屋邨辦事處接收通知書,其間沒有回答記者提問是否會如期搬走。若他不肯在下周三前遷出,房署會再向他發出為期二十一日的《逐出單位通知書》,房署會在限期屆滿後收回單位。林大被指在○三年八月至○四年十月期間,在公眾地方吐痰、棄置物件阻塞走廊及在單位內堆積大量雜物,合共被扣十七分。林大不服上訴,房委會獨立上訴委員會昨日公布其上訴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