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公司卡不還款董事判囚

碌公司卡不還款董事判囚

【本報訊】製衣公司董事監守自盜,兩年內開出二十四萬元的公司支票私用,又因工作壓力大而以公司附屬卡瘋狂購買名牌物品,花費逾二百萬元。被告早前承認五項盜竊及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名,暫委法官指被告違反誠信,判入獄兩年半,而百多件名牌物品需歸還公司。
案情指,被告李焯基(四十五歲)被控於○二年七月至○四年六月間用公司附屬卡購買私人物品後,並無向公司還款,開出的二百八十萬元支票不能兌現,更潛逃泰國,於去年九月回港自首。
案件編號:DCCC87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