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力促第二方案

李怡專欄:力促第二方案

力挺政改方案的人士,提出不少奇談怪論。
怪論之一曰,民主條件未成熟,實現普選前須先理順種種政治關係。但正如黎智英所說,「我們不可能等到香港的社會結構、政黨組織都完善了才舉行雙普選……在走向民主的途程上,普選只是個開始,此後還要不斷吸收經驗、矯正錯誤。」難道香港的社會條件比阿富汗、伊拉克更不如?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前天說,香港人對落實普選已有充足準備,可在○七、○八年實行雙普選。
怪論之二曰,香港人要不「反中抗共」,才可以有普選。但從九七回歸以來,香港人的「反中抗共」也只限於發表言論罵罵共產黨而已,並無具體行動。發明「一國兩制」的鄧小平也說過,九七後香港輿論「可以罵共產黨」,還說「共產黨是罵不倒的」。正是在鄧小平表示「可以罵共產黨」的釋義之下,制訂了《基本法》,並把雙普選列為產生行政長官和全體立法會議員的最終目標。若不可以罵共產黨,何以又定出普選作目標呢?
怪論之三曰,要先實現兩院制才可以有立法會全部普選。但兩院制在《基本法》中沒有明定的法律地位。要搞兩院制還得先修改《基本法》。而《基本法》正是在沒有設立兩院制的情況下,定下普選目標。當時制訂《基本法》的諸公,是否有所疏忽?還是兩院制根本就是現時為保政改方案而勉強提出來的條件?

怪論之四曰,現時的政改方案是魚,香港人要先收下魚,其後才會有熊掌。回歸之前,所有區議員都是普選產生的,回歸後香港人已被迫吞下區議會加入委任議席這條臭魚了;現在又要香港人吞下讓委任議員去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這條爛魚。香港人能不嘔吐大作嗎?
說到底,種種奇談怪論都要迴避一個關鍵因素,就是政改方案乃中央授命之方案,因此特區政府才會堅持不讓步。還記得今年六月二十四日,曾蔭權到北京接受任命時,他同溫總理說的話嗎?他說,「我一定繼續努力,為香港的未來作出總理希望我做的事情,國家要求我做的事情……」。政改方案,正是中央要曾特首為香港未來做的事情。
然而,香港市民挺身而出反對政改方案,卻並不是反對中央,而是維護《基本法》賦予港人的政治權利。香港人的要求,是認為曾特首應反映港人的意見,向中央爭取一個真正邁向《基本法》所訂的普選目標的方案。愈多市民走上街頭,泛民主派在立法會就愈會堅持立場。在這種情況下,筆者幾乎可以肯定:政府必會提出第二個方案,絕不可能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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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記:本專欄偶停,有感讀者好友垂詢,頗覺惶恐。唯筆者時或文思不繼,間有中輟,盼眾友好視為常事。在此欄代筆之作者,文筆、才識均在筆者之上,當不負讀者友好之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