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狂想 - 陳也

炸彈狂想 - 陳也

《明報》被炸彈郵包恐嚇,矛頭直指上月一篇報道,認為《明報》做了「好事」,要為此負責,要在三日之內捐三千萬去公益金。
假如沒有炸彈郵包,編輯部年中收到這類要脅信件,不下幾千。信函大多辭不達意,文理不通,洩憤的意味很濃,邏輯混亂,編輯唯有苦笑,將信件投籃。
炸彈郵包兇徒指報館要為「好事」吃炸彈受懲罰,令人啼笑皆非。報章做新聞,不是做好事,報館不是公益金這樣的機構。香港傳媒也沒有隱惡揚善的國內傳統,報喜不報憂,緊貼權勢辦報,注定會被讀者唾棄。

從兇徒對香港傳媒運作完全「外行」來估計他的犯罪動機,相信不離欺善怕惡的幼稚諗法。從而推斷,兇徒是年齡三十到四十五的脆弱中年。這個腦囟未生埋的傢伙,平時不關心社會議題,是鍾意打機煲碟買漫畫兵器那類超齡中童。用周大福禮盒裝炸彈,也許還是個超級裙腳男,三四十歲依然跟阿媽同住三百呎公屋,金飾是阿媽的。男人有固定職業,收入中等,不合資格領綜緩。給女友掟了,間中北上尋歡。平時最大的惡習,可能係,如廁後不洗手!不洗手卻讓報章拍了照片,沒打格仔放在頭版!有相為證,當事人怕被認出,出街都要戴頭盔,將來就擒,肯定自辯患上被迫害妄想症,求情輕判。法官大人明鑑,人有三急,如廁後速速走人,又不是見死不救,幹麼要受報界文革式的批判呢?嗯,話雖如此,一件髒,絕不能縱容第二件。辦大事後,記得洗手。除非,你剛剛掉在馬桶的,是「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