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隊排球隊由六人緊守不同崗位,前排三人分別為主攻手、副攻手和傳球手,後排三人則負責防守和發球。一般比賽多用五局三勝制,每局二十五分(第五局除外),可直接得分或憑對手犯規而得分,過網攻擊、開波踩界和碰網均屬犯規,先獲得二十五分為勝局,但若雙方在二十四分平手,則須繼續作賽,直至其中一隊領先對手兩分為止,決勝局則每局十五分。 落場比賽時,所有球員須將球衣楔在排球褲內,另外最好佩戴護膝和護腕,避免擦損和扭傷。隊中六位球員在比賽期間會順時針方向轉位,換言之排球員要熟悉每個崗位,才能應付激烈的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