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銀行信用卡用戶關小姐投訴,早前該行進行推廣,稱凡信用卡用戶於本年五月至七月間,簽帳滿一萬元者,可獲崇光現金券三百元;簽帳滿二萬五千元者,則可獲崇光現金券八百元。她趕及於七月底簽帳滿二萬五千元,事後致電查詢換領現金券手續,職員竟覆稱她未符資格,金額未達二萬五千元,故只會送三百元現金券。「我明明已簽足額,又有簽帳存根做證,點解話我簽唔夠錢?」
商戶未交簽帳紀錄
花旗銀行書面回覆本報稱,根據紀錄,花旗較早前獲悉關小姐的查詢,事後已作出跟進,該公司日前已寄出港幣八百元崇光現金券之換領信函。
關小姐事後向本報表示,花旗銀行於接到本報轉介投訴後聯絡她,表示因她於七月底光顧的部份商戶,未有及時將她的簽帳資料交予銀行,未趕得及誌帳,故將她當作未符資格。(一○二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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