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訂公司法外聘專才

重訂公司法外聘專才

【本報訊】政府就重訂《公司條例》的工作,建議開設4個首長級及10個非首長級職位,部份立法會議員表示反對,認為應盡量在公務員內部調配人手。

馬時亨稱已很慳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強調自己已非常「慳家」,又承諾「有我在政府一日,都會保證用最少人手」。不過,議員陳智思笑稱,馬氏的任期只餘18個月,但重寫條例需時5年。
立法會昨日討論重訂《公司條例》,政府預計涉及的總開支約9800萬至1.01億元。馬時亨指出,由於公司法內容複雜,要參考其他相關地區的做法,故不排除要外聘專才,例如澳洲或英國的公司法專家。政府會預留2000萬元作此用途。他又表示,希望12月將開設新職位的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然後展開重寫工作,希望新例6年後生效。對於新草案的審議可能跨越立法會的會期,馬時亨不認為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