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念書的一名青年,非禮鄰居智障少女,還拍下其半裸露胸照,後來變本加厲,將她強姦,因少女家屬發現少女的半裸照揭發本案,該名青年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及強姦兩罪,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九日,等候被告心理報告,以了解他是否有特殊性癖好,被告還柙候判。 記者:梁偉強
該名二十三歲被告與家人居於秀茂坪一個公屋單位,○二年起在港大專業進修學院念高級文憑課程;事主輕度智障,與父母及胞弟同住,偶爾到毗鄰的被告家玩電腦,被告亦會幫事主整電腦。
張貼事主裸照
根據案情,案發於○四年六、七月間,當時二十四歲的事主到被告家玩電腦,屋內僅他們二人,被告突然帶她入房,揭起她的上衣及胸圍,揉搓其胸部,又在廳中近電腦枱旁,拍下三至四張她的露胸照,事主說「唔好」,叫被告走開,但被告不理。主控官指出,被告是使用電腦的網絡攝錄器(webcam)拍照,而非一般相機。
非禮案發生後某日早上,事主在屋邨電梯大堂遇上被告,遭被告勸返家,被告再拍她的半裸照,並帶她入房,戴上安全套,將她強姦,事主感痛楚及說「唔好」。事主沒將事向家人透露,但有人將事主裸照打印出來,貼在事主家窗外,令事件曝光。
事緣事主父親於○四年六、七月間,兩度發現窗外貼了一張疑是女兒的裸照,因他視力差,不太肯定,故收藏起來;至八月十五日,有女親戚到訪,事主父親將裸照拿給她看,事主說是被告拍下,遂驚動警方,後來法醫官替事主驗身,證實其處女膜完全撕裂。
評估心理狀況
主控官指警方在被告的電腦內,發現十張事主的半裸照,又在其單位內找到多張她的裸照打印本,將申請充公電腦。
暫委法官杜麗冰透露,被告的電腦內不止有事主的裸照,遂先安排政府的臨床心理專家,評估心理狀況,以了解他是否有特殊性癖好,並下令取閱事主的創傷報告。根據精神醫生報告,被告無精神病,但要接受心理治療。
案件編號:HCCC1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