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期匯散戶明可買賣

人民幣期匯散戶明可買賣

供中小企及零售客戶對沖人民幣滙率風險而衍生的零售化人民幣不交收遠期合約(NDF),據悉已有16家銀行與香港財資市場發展委員會(TMF)簽訂協議,以TMF條款推出產品,其中11家銀行將於明日正式推出合約產品,供客戶買賣。市場人士估計,銀行只會徵收買賣差價,未必收取手續費,部份銀行會以槓桿式外滙孖展方式營運,其他則會按客戶百分百存款作抵押提供買賣服務。

現滙低收期滙背馳

11家將於周三推出零售NDF的銀行,包括3家發鈔行、星展、蘇格蘭皇家、富邦(636)、恒生(011)、東亞(023)、工銀亞洲(349)、南商及集友,稍後推出產品的5間銀行,包括花旗、永隆(096)、廖創興(1111)、上商及交通銀行香港分行。散戶買賣合約的最低金額為1萬美元。
市場藉美國總統布殊將訪華消息,憧憬人民幣進一步升值,1個月人民幣不交收遠期合約滙價,自人民幣滙改以來,首次升穿每美元兌8元人民幣水平,收市報7.99,折讓價較上周5擴闊約200點子,2、3個月不交收遠期合約都進一步轉強,惟外滙中心的人民幣現貨價則偏軟,收報每美元兌8.0877人民幣。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昨在立法會表示,人民幣出現「樓梯級式改變」,突然升值數個百分點的機會不大,但會在「有升有跌」的模式中緩步移動,此舉不會對本港經濟產生影響。對於本地人民幣業務會否影響港元地位,他指本港乃外向型經濟,使用外幣交易理所當然,除非市民大眾對港元失去信心,才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