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零售期匯11銀行今買賣

人民幣零售期匯11銀行今買賣

【本報訊】香港財資市場發展委員會(TMF)宣布,11間銀行將根據TMF標準文件,於今日起,向客戶推出零售人民幣不交收遠期外滙合約,連同另外5間稍後完成籌備工作後推出產品的銀行,共有16家銀行參加此項計劃。部份今日起為散戶提供上述合約的銀行,均表示客戶可按若干槓桿比率進行買賣。
滙豐銀行公布,中小企、卓越理財及運籌理財客戶開立人民幣不交收遠期合約戶口時,只須存放相當於合約金額的25%美元或港元存款作抵押,該筆存款可以是定期或儲蓄存款,當保證金低於合約金額的10%時,客戶便須補倉或平倉離場。客戶可選擇買入人民幣及賣出美元,或相反方向以滿足對沖及投資需要,最低合約金額為1萬美元。

滙豐提供75%孖展

恒生銀行(011)設有存款抵押要求,個人客戶、獨資經營及合伙經營者,須存放相當於合約名義金額6至21%作為抵押存款金額,其中1個月為6%、2個月為9%、3個月為10%、6個月為15%、12個月為21%;有限公司則須存放合約名義金額的25%作為抵押存款。
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表示,高興銀行界對這個項目反應熱烈,TMF會繼續研究其他有利香港財資市場的發展項目。
另外,外電引述美國財長斯諾表示,中國必須繼續推行富彈性的滙率體制改革,以及打擊國內冒牌貨品,保障知識產權。
外滙交易中心的人民幣現貨價,昨收報每美元兌8.0867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