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傳媒機構昨日發生歷來首宗被包裹炸彈襲擊事件。一名男子將一束鮮花及一個禮盒包送到《明報》編輯部,報社一名女秘書在拆開禮盒包時引發爆炸,在場兩名女秘書分別被爆傷及吸入硝煙不適,事後須送院治理。炸彈暴徒在禮盒包內附上一封恐嚇信,指《明報》在十月中做了一件「好事」,限令在三天內將三千萬元存入公益金的戶口,否則會將行動升級,《明報》事後報警及加強報社的保安,案件已交由警方港島重案組調查。 記者:簡明恩 鄭大康 溫文學
政府表示高度重視案件,承諾會全力緝兇。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向《明報》發出恐嚇爆炸品的兇徒,並非只是針對單一報館,而是挑戰社會的新聞言論自由,挑戰市民的知情權,當局必須盡快破案。民建聯發表聲明,指摘有關暴行極可能影響港人對本港新聞自由的信心,為本港社會和法律所不能容,要求警方加強偵查,以示政府維護新聞自由及社會治安的信心和能力。
多個新聞團體強烈譴責威脅新聞工作者的暴力行為,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希望警方盡速破案,強調新聞及言論自由是本港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石,同業會繼續如實報道。香港記者協會形容事件嚴重,擔心採訪自由受威脅,要求當局正視。香港報業公會指出,捍衞新聞自由是報業天職,任何報章都不應因為所作的報道而受到威嚇。
《明報》:絕不會退縮
《明報》事後公開收到的恐嚇信全文,除信封註明收信人為「總編輯張健波」外,恐嚇信上款為「姓金、張氏夫婦、總副編輯、社長」,但沒有下款。據張健波事後稱,《明報》並沒有姓金的管理層,他們的總經理是姓「甘」的,至於張氏夫婦是否指張健波,或是明報企業執行董事張裘昌,則不得而知;《明報》社長為張曉卿。
至於恐嚇信中所稱《明報》「在十月中做的好事」,張健波表示,並不知道對方所指的甚麼,他們會翻查該段時間的報道,看有沒有得罪任何人。張健波又謂,他和他的家人在過去一段長時間均沒有收到任何恐嚇,據了解其他同事亦沒有。《明報》編輯部事後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此次暴力行為,並重申捍衞新聞自由是新聞工作者的天職,絕不會因恐嚇而退縮。
據警方調查所得,昨日下午二時許,一名年約五十歲身穿黑色T恤藍色牛仔褲的男子,手持一束十一支玫瑰花及一個用粉紅色花紙包裹約六吋乘四吋大小的禮盒包,來到柴灣嘉業街18號明報工業中心A座十五樓的接待處,自稱是油麻地花店客送給總編輯張健波,接待處職員收下即通知編輯部行政秘書。
秘書炸傷下顎嘴唇
女行政秘書楊×珊(四十五歲),在二時五十分到接待處將禮盒包帶回十六樓編輯部內辦公室,楊與助手蘇×玲(三十一歲)共用一個辦公室,設於總編輯隔壁,當時,楊將包禮盒的花紙拆開,發現一封信和一個類似手表盒的棗紅色小盒子,她將信先放在一旁,然後打開該盒子,豈料盒子一開便發生輕微爆炸,楊被炸傷下顎和嘴唇,在旁姓蘇女助手亦因吸入硝煙及受驚感到不適。
據當時經過現場門口的姓何清潔女工表示,當時聽到一聲爆炸聲響,並有硝煙從秘書房間冒出,同時嗅到一陣燒焦味道,兩名女秘書慌忙由房間跑出,見他們面部都有些熏黑,編輯部各人都大吃一驚,於是立即報警。
救護員到場恐怕爆炸品含有有毒物質,穿上保護衣才登樓將兩名傷者送院,兩人經治理後均無大礙,警方事後將兩人的衣服撿走化驗。另外,消防員亦配備煙帽到場戒備,警方則封鎖大廈出口,不許任何人進入,離開的員工亦需要登記。警方爆炸品處理組人員事後奉召到場檢查該枚爆炸品的結構。
警方設立熱線呼籲市民提供線索,電話:28607886。
警方昨晚曾到廟街一花店找尋一名送花男子下落。
半個月來三襲傳媒
今次事件已是半個月來第三宗傳媒遇襲事件,上月二十三日凌晨四時四十分,《蘋果日報》一部採訪車停泊在油麻地衞理道,被三名兇徒以鐵鎚砸毀車窗玻璃,在車上的記者受輕傷;十一月二日晚上十時許,《壹週刊》一攝影記者在住所附近被兩名男子用木棍襲擊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