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炸彈狂徒給《明報》的恐嚇信中,稱聲行動是因為該報「十月中做的好事」。明報總編輯張健波表示,他們翻閱過近一兩個月的報章,其中有十篇「偵查報道」有可能得罪人。
昨早上八時許,警方再次到達《明報》繼續調查,並派出兩名警員在報社地下電梯大堂駐守,留意出入人士。但報社本身的保安措施則未見有明顯加強,僅有一名護衞員在地下大堂站崗,由於該大廈另有其他公司及廠房,因此護衞員亦未有逐一查閱出入人士身份。其間,有其他傳媒的記者登上大廈十五樓接待處採訪,即有多名護衞員上前查問來意。
該報總編輯張健波在中午上班時向在場記者表示,相信炸彈事件與個別人士無關,他謂前晚曾翻閱過近一兩個月該報的報道,認為導火線應不是一般「大圍」的新聞,他懷疑是該報其中十篇「偵查報道」有可能得罪人。但他又謂無論如何,有關報道不應導致有人會用爆炸裝置恐嚇。
重案組到《明報》看報尋線索
他表示,已即時通知集團員工,不要自行處理可疑信件及郵包,警方也派人到報社,研究提高保安系統,並正考慮是否加裝閉路電視。他又表示,自己過往都曾接獲恐嚇,曾經報警,事後也未遇事故。
昨日中午十二時許,一隊重案組探員到達《明報》,獲安排到一個房間,各人仔細翻看該報十月份的報章,在遇到認為有可能得罪人的報道時,即會邀請相關記者問話,調查他們在採訪期間有沒有遇到一些可疑人物,或事後有沒有接過可疑的電話。
另一方面,警務處副處長鄧竟成昨日表示,警方極度關注《明報》接獲炸彈恐嚇事件,但他認為今次事件只屬個別事件,警方會全方位調查行兇動機,不會放棄任何線索,警方會密切留意未來幾日的事態進展,希望盡快將兇徒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