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逾三千二百名現役及前懲教人員集體指控政府違反僱傭合約,追討至少逾六億五千萬元通宵隨時候召補償一案,上訴庭三名法官昨日一致維持職方敗訴。懲教事務職員協會表示,對判決感失望。 上訴庭昨日指出,懲教人員履行「通宵隨時候召」時並沒有實際工作,留宿地方不可視為「工作地方」,故與「候命」不同;加上通宵候召是工作職責之一,已在薪酬中反映。 案件編號:CACV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