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說「native一字,西方殖民時代常用來指『低等民族』,帶侮辱含義,不宜隨便使用」,然則nativeEnglishspeaker(母語是英語的人)一詞有沒有貶義?Nativespeaker二字可不可以獨立使用,即不帶English、French等字指明某種語言?
文字的含義很微妙,可以透露民族的心理。比如說,近幾個世紀西方文化凌轢天下,白種民族優越感陷溺人心,colouredpeople(有色民族)一詞就變成貶語,黃皮膚黑皮膚的人聽到,會自覺受到侮辱;而白人越是客客氣氣不用這個詞,那民族優越感越是明明赫赫不言而喻。總之,無論大家口裏說甚麼,那民族自卑感、優越感都揮之不去。
所以,native一字用於有色人種,往往視為侮辱;用於西歐民族,一般不會介意。例如ThetripgavehimabetterunderstandingofthenativesofLondon(此行令他較為了解倫敦土生土長的人)一語,倫敦人聽了不可能反感,但把London改為Manila(馬尼拉)或Peking(北京),兩地人恐怕都會不高興。
又native一字,假如不是指一個民族,通常就不會覺得有貶義。例如幼長馬尼拉或巴黎的人都可以說:I掭anativeofManila/Paris。至於nativespeaker,絕對可以獨立使用,例如:MyEnglishteacherwasanativespeaker(我英文老師的母語是英文)。當然,MyEnglishteacherwasanativespeakerofFrench則是說「我英文老師的母語是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