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張毅在台北碰過一次面。那時他還是導演,作品有《玉卿嫂》、《我這樣過了一生》;那時他的頭髮比眼下多;那時台灣女作家蕭颯依然是他太太。
那一回他對我說,蕭颯哪怕在鬧鬧嚷嚷的地方,只要拿起筆來就能寫。我想她正是天生的寫作料子。你在她耳邊開炮,她未必聽見;讓虎頭蜂螫一下,她要把小說寫完才會喊疼。寫作就是這麼回事,靈感一來,我總覺得非專心一意趕緊寫不可。要不躲到山旮旯子去,四周死寂如墓園,也不頂事。
有幾回我在地鐵裏寫稿,並非趕稿,只因怕過後沒法把靈感追回來。隨時隨地都能寫是當職業作家的條件,光是天份不管用。坐在馬桶上亦能運筆如飛,上下同時兩頭忙,那可差不多了。蕭颯的《霞飛之家》,有幾章說不定就是蹲坑時蹲出來的。
只是寫作習慣人人不同。大仲馬不用藍色稿紙可寫不出小說,不用黃色稿紙寫不出詩,不用玫瑰色稿紙寫不出小品文。又從來不用藍色墨水,總得躺在沙發上,胳膊肘下放個柔軟枕頭才行。非這樣子,他寫不出《基度山恩仇記》吧。
這樣說來,大仲馬可寫不過我。我不必躺在沙發上,擺個瑜珈的倒豎葱架勢也能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