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涉公帑外遊 50萬津貼撥團體<br>教統局揭津校10大混帳

校長涉公帑外遊 50萬津貼撥團體
教統局揭津校10大混帳

【本報訊】學校本是作育英才地方,校長、老師的行為本應是學生的榜樣,但教育統籌局調查津貼學校的帳目,揭發十間津貼中小學濫用甚至懷疑瞞騙政府津貼,十間學校共出現最少十種不當及違法的行為,包括有校長藉出外培訓外遊,動用了二萬元政府津貼買機票及支付酒店房租;有學校把食物部二萬五千元租金收入撥給員工舉辦福利活動,而非用於學生身上;更有學校把五十萬元政府津貼,整筆轉撥給辦學團體,又沒有任何發票證明。教統局已警告該十間學校,並要求如數填補不正常的帳目。 記者:呂焯均

教統局上月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提醒學校處理政府津貼的正確及不正確做法。教統局發言人承認,因為早前該局調查揭發有學校濫用津貼,故發出通告提醒學校。發言人又說,調查證實有十間政府津貼的中小學出現不正當帳目,教統局人員已向校方提出警告,校方必須改正有關行為,以及填補帳目,否則會處分及採取法律行動;但發言人拒絕公開十間違規學校名稱。
發言人續說,教統局特別要求該十間學校詳細了解上月發出的通告,教統局又會舉辦簡報會,向學校進一步講解通告的內容。

租金收入撥員工活動

教統局所發的通告,詳細列出該十間學校濫用津貼的行為,最嚴重的一宗,是有學校把校長往海外受訓的機票及住宿開支,合共約二萬元,列入政府津貼內。但教統局的培訓活動指引早已列明,教統局只贊助課程費用,學員須自行支付機票和膳宿費用。據悉,有關校長被懷疑是花公帑趁機外遊。
涉及最大筆款項的事件,是一個辦學團體的附屬機構,負責統籌其屬下學校的學生輔導服務,而屬下其中一間學校獲五十萬元政府津貼進行學生輔導服務,學校竟把整筆款項轉撥給辦學團體,卻沒有任何發票證明。
有學校的校董會把食物部租金收入,私自批撥二萬五千元舉辦員工福利活動,但條例列明,食物部租金收入只能用於有利學生的教育設施和活動上,不應撥作其他用途。

收受書商校服商捐贈

雖然教統局早已發出指引,指明任何捐贈,學校都必須由校董會決定是否接受,不應授權校長作決定,以免出現學校與供應商之間利益輸送,損害學生利益;但是有學校竟接連接受書籍出版商、校服供應商及校巴服務供應商的捐贈,卻未能提供校董會的證明。
此外,一間學校發生會計文員侵吞公款案件,校長卻沒有向校董會報告及向警方報案。該校的會計文員過去兩年多次犯規,沒有把所收的現金存入學校的銀行戶口,以致學校蒙受超過五萬元損失。

校舍租金不記入帳戶

有學校把校舍分租給另一個辦學團體開辦夜間課程,但校方沒有把租金收入記入學校的銀行帳戶,而教統局早已發通告,規定學校出租校舍給核准的非牟利成人教育機構開辦夜間課程時,所收取的租金應記入政府津貼帳內,所以校方是嚴重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