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料難獲接納

司法覆核料難獲接納

【本報訊】對於有市民向法院提司法覆核,指政改方案違反《基本法》附件二規定「立法會議員每屆六十人」的條文,行政會議成員曾鈺成昨表示,這論點「表面有佢道理」,因為《基本法》只談及更改選舉機制、但沒有談及改變人數,政府及司法界要研究政改有否牴觸《基本法》。
45條關注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持不同意見。余若薇指,法庭接納司法覆核的機會不大,因為《基本法》附件條文是可以透過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修改,換言之議席數目也可以修改。

民主黨亦擬提覆核

另外,民主黨也有意就政改提司法覆核。副主席何俊仁表示,《基本法》附件一規定,特首選舉委員會成員要根據「民主、開放的原則」選出,把所有委任區議員納入選委會,明顯是違反該原則,若民主黨看到政改有違憲違法之處,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
但余若薇不認同政黨提司法覆核的做法,她表示,政改這種政治爭議不應用法律途徑解決,立法會議員也不必事事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