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訊管理局的新聞不少,而被罵的佔多數。首先,申訴專員公署發表報告批評該局監管在大廈民居安裝流動電話基站不力,並指其態度為「唔知唔理」,而且乃「非負責任的發牌機構」之所為,態度之強硬,姿態之高調,實為少見。
明知不理 屢遭受批評
另外,該局因新城電台投訴民間電台試播時干擾了新城的頻道,向民間電台負責人曾健成作出調查,竟被曾氏指是製造「紅色」恐怖,被說得像有政治企圖。早前,由於有行山人士因受傷失救致死,電訊管理局也被指既然掌握了郊野公園的手機通訊盲點,但卻拒絕公開,結果又再一次捱批。
事實上,電訊管理局在三件事情上,都只是依法辦事,按照法律所容許的做應做的事。電訊管理局的權力主要來自電訊條例,只在頻譜管理和發出牌照,不在規管僭建,也不在消防安全,電訊管理局與消防處和屋宇署一樣咁高咁大,沒有政府高層介入的話,電訊管理局憑甚麼要對方作一站式審批。
同樣道理,電訊管理局所謂「整治」民間電台,只是執行頻譜管理的工作,向有關人士查證,合情合理;若人人任意使用屬於「大眾」的大氣頻譜,世界將會大亂,結果大氣頻譜也不能服務大眾。至於公開手機通訊盲點,應該是經營商的責任,據筆者所知,經營商並不需要向政府作郊區覆蓋的承諾,政府也憑甚麼向外界公布通訊盲點呢?
大家可以想想,若然政府事事不依規,經常引用「剩餘權力」來做一些權力範圍以外的事,好心做好事的話固然好,好心做壞事的又是否社會之福?
筆者為政府說項,乃以事論事,不過從公眾的反應來看,顯見政府部門若然事事按本子辦事的話,已經不能滿足社會要求,尤其是對於發展迅速的資訊科技業,一個最講求客戶導向的服務行業,而且資訊科技業愈來愈以跨行業的形式出現。
回應社會 應尋求平衡
電訊業是香港其中一個最高度發展的行業,也是客戶投訴最多的行業之一。無他,市場競爭已經激烈,資訊透明度高,客戶對服務的要求自然高,也會對電訊業監管有所期望。政府要在回應社會要求和減少干預市場間取個平衡。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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