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港人為保飯碗,務求多勞多得,超時工作已成習慣。中大心理學系調查顯示,近半受訪港人有超時工作習慣,更有四分一每周超時十小時或以上;雖然六成二不獲補薪,但仍然有三成四表示不介意。該系副教授區永東強調,超時工作不代表會增加生產力,「做完嘢,見啲同事未走就唔敢走,繼續坐喺度當做到嘢。」 記者:白琳
中文大學心理學系與香港心理學會本年初訪問了五百名私營機構的全職僱員,發現其工時中位數為每周五十小時,他們心中最理想的每周工時則為四十四小時;四成九受訪者表示有超時工作,當中更有百分之六每周超時二十小時以上,一成八超時十至二十小時;調查亦發現,無論超時工作會否獲發補薪的員工,均有約七成表示會基於責任感,自動要求超時工作。
此外,超時工作最多的一群中,其學歷、薪酬及專業或經理級人士比例均最高,他們也較傾向接受沒有超時補薪,卻又傾向認為工作量過重。
反會影響生產力
香港心理學會工業及組織心理學部候任主席吳永祥昨稱,結果反映員工超時工作與補薪無直接關係,且專業或經理級人士會為工作上的滿足感而願意超時工作,因此無必要立法強制最高工時。
區永東續指,工作超時可能與僱員的價值觀有關,誤以為超時工作是勤力工作的表現。他引述多項外國研究稱,超時工作反會影響生產力,並影響身心健康。日本一項研究指出,有三分之二因過勞症死亡的人,生前每周工作超過六十小時。他建議,僱主應制訂衡量工作表現的清晰指引,並了解僱員為何會超時工作,及以身作則,「上司七點先走,下面啲人點敢五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