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盜取僱主財物事件並非罕見,才女林燕妮亦為受害人之一。林燕妮的三十五歲前菲傭DiamanteMaritesaMaramba,就在短短五個月內,偷走她一百一十七萬元名表首飾,並將物品典當取得十二萬元,該名菲傭今年七月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已被判入獄十四個月。
偷財物典當再贖回
該名菲傭自○二年七月,便在林燕妮位於中環巴丙頓道的寓所工作,林曾在事發後公開表示覺得該菲傭十分聰明狡猾。林燕妮發現財物失竊初期曾向菲傭查問,但菲傭數天後便表示已為她找回物件,原來菲傭只是輪流將偷去的財物贖回。林其後安排女律師友人代為查問,菲傭終於承認犯案,並交出二十五張當票。
事件中林燕妮共被偷去一萬元現金及三十四件財物,當中包括六隻名表、鑽石耳環及戒指等,雖然失物經已尋回,不過林仍需以一半金額向當舖贖回失物。原來在失竊事件發生前,林燕妮曾發現女傭以她的手提電話致電菲律賓,花去近二千元電話費,林當時只是要求菲傭簽悔過書及協議還款,而未有報警,不過經過今次教訓,她提醒其他僱主,如發覺家傭不誠實應當即時報警。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