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機場特警乘小巴時,勸青年乘客不要吸煙,惹對方不滿,不僅遭青年不斷怒視,青年的胞兄更持木棍在落車站守候,襲擊特警,打盲其左眼及打斷其手指骨,棄保潛逃內地逾一年半的青年胞兄,上月向公安自首,昨在區域法院認罪,判監兩年零三個月,另賠償事主五萬元。 記者:陳詠詩
事發時年僅二十五歲的事主李行齊,受襲後左眼失明,左尾指不能用力,不能再做機場特警的反恐職務,加入了機場警犬隊,負責一般巡邏工作。
法官指應判阻嚇刑期
暫委法官馬漢璋指,事發時事主正值休班,盡了每位市民應盡的義務,值得嘉許,惟事主受嚴重傷害,致左眼永久傷殘,令人惋惜。
至於被告得到通知,持棍在現場守候,以眾凌寡,揮棍傷人,案情嚴重,應判阻嚇刑期。
潛逃內地向公安自首
二十四歲被告梁正賢有傷人案底,承認蓄意傷人及沒按法庭指示歸押兩罪,求情稱深感後悔,沒有查究事因,鹵莽行事,願意賠償。
而在逃亡內地期間,他不能出席祖母喪禮,難過非常,事後跟父母商量後,決定向公安自首。
同案的胞弟梁銘賢(二十二歲)及負責「睇水」的友人胡樂鍏(二十四歲),去年初分別判囚三年及一年半,胞弟將於明年出獄。
巡警經過終逮捕三人
事發於○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事主乘小巴由旺角往黃大仙,其間梁銘賢偕胡登車,梁在小巴內吸煙,事主勸阻,惹梁不滿及不斷瞪視,當小巴駛至黃大仙下邨總站時,被告已持木棍守候,事主下車,被告便揮棍打其左眼及左手。
事主表露警員身份,但被告不理,其弟更一手奪過木棍襲擊事主,事主負傷逃跑,被告三人窮追,恰巧巡警經過逮捕三人。
案件編號:DCCC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