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嘉禹國際執行董事今年一月結婚前夕,疑因不滿前下屬女友提呈離職,涉在辦公室內先粗言辱罵她,繼而雙手扼她頸項,並用前額撞致她的眉心出血,其後更出言恐嚇。董事否認一項傷人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三十三歲被告潘浩文,被控今年一月十二日,在中環美國銀行中心十二樓的嘉禹國際辦公室內,傷害女子王華(譯音)。
曾在嘉禹任文員的王華昨供稱,被告是其上司,她於○二年與被告共墮愛河,拍拖一年間,從無向外公開戀情,後來二人分手,案發時她得悉被告翌日便要結婚,她怕再在公司工作,會令雙方尷尬,亦考慮另覓新工,遂特地到被告的辦公室,向他提呈離職。被告聽罷她的請辭後即面露不悅,表現激動,並以粗口及下流說話罵她及其家人。
眉心遭額撞爆流血
王華續指,她質問被告何以辱罵她的家人,被告隨即站起來,雙手扼住她的頸項十多秒,並說「我可以掐死你都得」,她不斷掙扎,當被告鬆手後,將她拉前,繼以前額撞向她的眉心,她感得一陣暈眩,用手在額前一抹,發現有血,即致電報警,被告卻說「好呀,搞大件事,明日上報紙頭條呀」,她為了不想讓事件鬧大,遂將已接通的電話掛上,被告其後再多次掌摑其臉,直至她暈倒地上。
王華續指,當她醒來時,見被告正替她眉心抹血,此時電話響起,報案中心人員來電查問情況,她怕再遭被告襲擊,便將電話掛線,被告其後出言恐嚇,說過往曾打女友,又曾殺狗,也沒出事,她感到害怕,急忙離開辦公室返家。
「你走就死畀你睇」
辯方律師指,被告當天向事主說會娶一位賢良淑德對象為妻子,事主覺得受到傷害,旋即在桌上拾起東西擲向被告,並威脅他說「你走就死畀你睇」,然後執起一支筆,衝向被告,又咬其手指,雙方糾纏間,被告眼鏡意外撞到事主眉心。對於有關指控,事主一一否認。 案件編號:ESCC147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