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政治迫害委員會成員伍國雄,去年駕駛貨車載同示威人士到禮賓府示威,伍被指向警員吐口水,襲警及拒捕一案,綽號長毛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日罕有地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席聆訊,長毛指與伍一起示威超過一百次,伍深諳和平示威表達意見的宗旨。
四十八歲被告伍國雄,否認襲警、襲擊傷人及拒捕等四項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伍作供否認曾向警員吐口水及用車門夾傷警員。長毛供稱,他曾與被告一起在支聯會共事,被告擔任接載示威人士的司機亦有二十次,長毛強調不會要求示威人士罔顧他人的安全。案押後下周三續審。「長毛」梁國雄昨在庭外與近十名支持者手持橫額,高呼「示威無罪,伍國雄無罪」。
案件編號:ESCC23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