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六歲速遞員利用網上拍賣站騙五名外國買家三萬八千多元購買數碼相機,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名,昨在荃灣法院求情表示,因家庭經濟拮据,為幫助家人供樓,才愚蠢犯案,裁判官表示,法庭不容許香港成為網上行騙案的基地,考慮被告初犯及並非將金錢用作個人消費,遂判監六個月緩刑兩年,悉數賠款予事主。
騙款全交母親
被告尹俊勇昨在十多名親友到庭支持下接受判刑。律師求情指出,被告最初在網上拍賣站進行真正交易,後因父子失業三年,只依靠母親當散工月入六千元維持家計,斷供居屋單位面臨收樓,而被告性格內向,不懂得向他人傾訴及解決問題,被告其實將騙款全數交給母親,以減輕家庭壓力,愚蠢地犯案。被告在還柙的十四日中,已深切反省,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表示,考慮被告並非為個人消費或賭博問題犯事,他被扣押十四日已得到教訓,遂判處緩刑,給予改過自新機會。
案情透露,警方去年一月開始,陸續接獲五名來自英國、意大利、愛爾蘭及澳洲等地的受害人投訴,指被告於去年一月至四月間在拍賣網站「eBay」聲稱出售數碼相機,但購物款項存入被告提供的香港銀行戶口後,貨物遲遲未送到或出現貨不對辦。警方調查後,於去年六月將被告拘捕歸案。
案件編號:TWCC269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