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目」抑或「挖目」 - 李碧華

「刮目」抑或「挖目」 - 李碧華

閱報,看人家形容「挖目相看」,也不止一人這樣寫。不知是否誤用?不過我一直用的是「刮目相看」(或「刮目相待」)。本來「另眼相看」便已與前不同叫人意外驚喜了,不夠?還得把舊日輕視的雙目「刮」一下才有力?可想而知忍辱負重多痛苦。
這位一度被人瞧不起的仁兄是呂蒙。在三國鼎立的政治舞台上不過小腳色。要知魏蜀吳各擁聰明睿智驍勇善戰的政治家、軍事家、外交家、經濟學家、天文地理學家……最精采的人物都適逢其會。
東吳小人物呂蒙,出身寒微,天資平庸,缺乏名師指點,只靠苦學兵法,將勤補拙。「吳下阿蒙」某日於屯營接待宿將兼謀士魯肅。席上酒過三巡,魯肅試探底子深淺。本來語氣仍帶不屑,目作外行。誰知呂蒙滔滔不絕談了自己的五個方案,知識淵博,皆有見地,戰略之卓越叫魯肅目瞪口呆,遂拋卻成見,結拜為兄弟。呂蒙曰:「士別三日,當刮目相待。」—這才是吐氣揚眉。
中國的成語有時很淒厲,不過也不必「挖目」吧,挖出之目,足以洩恨,但能看到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