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陽(878)宣布,與中都國貨的物業訴訟已達成和解,中都國貨將退還5400萬元予金朝陽,預期12月31日前收取。訴訟始於98年,金朝陽向中都國貨購買元朗若干物業,交易其後告吹,6500萬元定金遭沒收,金朝98至00年作出全數撥備。 ▲漢傳媒(491)宣布,今年4月訂立透過大福證券配售1.3億元可換股票據的協議已在10月31日終止,有關資金原作為額外營運資金及投資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