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指出,根據過往同類世貿會議經驗,將於下月舉行的世貿部長級會議對公眾秩序的威脅將是本港歷來最高風險的一次,港府有必要以《公安條例》制訂今次會議的《禁區令》,但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此舉是侵犯人權,剝奪示威者表達意見權利。
立法會昨討論當局建議於下月舉行的世貿部長級會議場地附近設立禁區事項,多位議員質疑當局為何以《公安條例》制訂有關禁區令,而非沿用以往做法,只引用刑罰較輕的《警隊條例》或《道路交通管制條例》,其中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當局此舉嚴重侵犯人權,「𠵱家當局將示威者同恐怖分子混為一談,點解政府用刑罰重好多嘅公安條例?係唔係想以重典阻礙示威者表達意見嘅權利?」
最高可囚兩年
保安局副秘書長張少卿會上表示,早於數月前警方情報預計,將有七千名海外示威者來港參與示威,而根據歷屆世貿會議及同類大型國際性會議顯示,部份示威者或會使用激進手段製造混亂及暴力事件,故警方評估今次世貿會議對公眾秩序的威脅屬高風險水平,是本港歷來對公眾秩序威脅最高風險的一次會議。
她說:「以往香港大型活動都冇咁早就預期會威脅公眾秩序,以往嘅活動主要影響交通管制,但今次世貿會議無論喺公眾秩序同恐怖襲擊問題上都有一定風險,而且《道路交通管制條例》只係規管陸路,我哋認為用公安條例係最適合。」
根據《公安條例》,違例者最高會被判罰款五千元及入獄兩年,而觸犯《道路交通管制條例》者最高會被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