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這行挺容易來錢的,每年賺幾十萬元不成問題。」去年以來,珠三角地區頻頻出現「撞車黨」,一名「老行尊」爆料,他們會以平治、寶馬等名貴房車,專門在繁忙混亂的路段挑選外地車牌或「新牌仔」下手,人為製造車撞車或車撞人「事故」,再透過私下協議騙取數以百元計,甚至成千上萬元款項。
順德交警上月底發現,一輛凌志與一輛本田「相撞」後,凌志被劃破處懷疑是舊痕,其車主要求對方賠六百元不果,降價到三百元,但後者堅持沒有碰撞。交警發現破綻時,凌志竟絕塵而去。交警截獲凌志後接獲另一車主投訴,指該車同日在廣州芳村亦發生過「事故」,他賠償了二千三百元。
廣州資深撞車黨王先生透露,他們首先挑選七、八成新的平治、寶馬、凌志等車來犯案,然後選擇交通標誌、劃線不太明確的繁忙路段落手,天河黃埔大道西便是黃金地段。接着,撞車黨會以不熟當地交通規則及路面狀況的外地車牌或「新牌仔」為目標,但不論是車撞車或駕車與行人配合,撞車黨均分工仔細:誰負責撞車、被撞、造勢,誰堅持報警和主張和解等都很明確。
串同修理廠再騙保險
選定地點、角色和情節後,他們會事先在「現場」多次演習,增加默契。王先生續說,只靠撞車賺錢,收入不會太多,撞車黨往往有汽車修理廠配合,車禍私了的話,撞車黨可自行修理,賺取保險公司和受害人的雙重賠償,若修理廠取得保險公司的定點維修資格,一年藉人為撞車賺近百萬元輕而易舉。
究其原因,按內地自去年五月實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小事故若雙方自願可私了,職業撞車黨應運而生,廣東交警部門今年來處理的小交通意外不斷增加,雖涉嫌是撞車黨所為,但又難於取證,令他們束手無策。
廣州《信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