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於下周末在彩虹邨舉行的一個老人節聯歡晚宴發生票款糾紛,主辦單位一名女委員聲稱被區議員辦事處的議員女助理「屈」,要多繳付七百二十元的票款,她昨下午與兩名親人到邨內負責售票的劉家華區議員辦事處理論不果後報警,警員到場因雙方各執一詞,遂將各人帶署助查。 記者:張培生
現場為金漢樓地下黃大仙彩虹邨劉家華區議員辦事處,劉議員亦為邨內「九龍彩虹邨居民聯誼會」(下稱聯誼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姓吳,糾紛案中女事主為該會的姓甄(六十八歲)女委員。聯誼會本月十二日將主辦「慶祝老人節聯歡晚宴暨環保減廢講座」,由黃大仙區議會贊助,屆時在金漢樓對開空地以到會形式筵開四十席,每票六十元,每席七百二十元,只招待長者,上月中開始可到金漢樓區議員辦事處買票。
義務為聯誼會推銷
消息稱,較早時甄婦向姓吳副理事索取一叠共十二張票,義務為聯誼會推銷售票。事後吳向甄婦索取票款時,她卻表示已將款項交給區議員辦事處的議員女助理,惟對方表示一直只售散票,未曾收取甄婦繳交一席票款,懷疑女事主忘記將票款交還,雙方曾發生爭拗,其後甄婦無奈將七百二十元現金交給吳再轉交議員女助理,但她仍堅稱被屈及多付了票款,曾向親友投訴。
雙方各執一詞無果
至昨日中午十二時,甄婦的女婿從親友口中得悉後,與岳母及妻子同到金漢樓地下的區議員辦事處向該名議員女助理理論,但雙方各執一詞,甄婦其後報警求助,警員到場後將女事主等一干人等帶署助查,案件列金錢糾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