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或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本報訊】關注病人權益的組織批評,國泰針對空服員的監察機制,並不合理;而僱主大可以透過其他方法,例如規定生病員工必須向公司醫生求診等,來解決員工濫用病假的問題。
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表示,若員工手持合法的醫生紙請病假,僱主不應提出質疑,「除非僱主懷疑嗰個醫生嘅專業判斷,如果有懷疑,亦都應該去投訴個醫生。」他表示,僱主在對待一般員工及長期請病假的員工,不應出現不同待遇,否則有可能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啓則說,員工要取一張醫生紙有時的確頗容易,他明白僱主希望透過另一專業醫生判斷個別員工有否濫用病假,但員工的病歷資料最多只能交給公司醫生核實,而不應交由管理層等一眾去討論個別員工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