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分手後,她更換了手機號碼,搬了屋,斷絕了和他的一切聯絡。偶爾,她也會想起他,想打個電話給他,或者只是寫個E-mail給他,問問他的近況,當然,每一次她都克制住了。她清晰知道,他不是她想要的男人,所以,不想給他任何不切實際的幻想。每一次抑制住和他聯絡的衝動,她都忍不住問自己:我是個冷血的女人嗎?別的情侶,分手後會如此決絕嗎?
據說,由朋友關係一點點升級,最後演變為情侶的男女一旦分手,「再見亦是朋友」的機率頗高,因為他們原本已經具備了做朋友的各項條件:彼此熟悉,相互了解,在相知的基礎上相愛,終於超越平凡,再由燦爛重歸平淡。可是,若一開始便是令你心跳加速、腎上腺素極速分泌的異性相吸,一旦分手,像煙花,妖豔地盛放過,令人目眩地燃燒過,夜幕中,眾星閃爍,也不及它的璀璨,教它如何甘心成為散落於海面上的紙碎?情願從此湮沒於水中。前塵往事,不提也罷。我們當然希望再見亦是朋友,可是,若做不了朋友,又何必難為自己,難為別人呢?曾經那樣相愛過,曾經,是世上最親密無間的兩個人,曾經,憧憬過與這個人擁有共同的明天,一起走完塵世間所有的路……終於有一天,你要逼自己做他?她的朋友,告訴自己,你們其實不過是熟悉的陌生人。那種感覺並不好受。
如果說拖泥帶水是凌遲,那麼,「冷血」、「決絕」是引刀成一快,只要下手準、狠、辣,刀口乾淨利落,是把痛苦減少到最低限度。下一次,重新為人,投入新一輪愛情,再愛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