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是甚麼衝動,驅使你投身法律界?是一股正義感,還是想賺大錢?多半是正義感,伸手助人的熱誠。當然,到了後來,往往要向現實低頭,但是胸臆中總有那種感覺,鋤強扶弱,明辨是非,在緊要關頭,會只見公理,顧不了自身。所以越見不平就越趨前,越見強弱懸殊就越要拔刀相助,知難而進,趨凶避吉。
另一些人覺得賭博夠刺激。夠運氣,隨時可以發達;運氣差,就自然輸,人力不能勝天。當然,很少人以賭場賭馬那種賭博為生。大部分賭仔做各樣投資,做炒樓、炒股票。養成銳利眼光,猜到哪隻會贏哪隻會輸。這隻股票實升,怎樣也要入貨;難道哪隻倒霉買哪隻?見險急避,見好就收。也有藝高人膽大的,浪裏白條,反潮流,排眾而前,但居然證實有眼光。於是其他人就盯緊他的一舉一動,率先跟隨者為俊傑。這也是勢利的一種,但亦是許多人求生之道。
深夜乘車回家,聽人在電台節目上以政改做話題,挖苦民主派,就觸動心事:為何那麼多人愛說廉價風涼話?難道香港沒有民主大家就開心?政改方案一字咁淺:如果目標是普選,這個方案會令你跟目標接近幾多?答案就是半步也沒有接近。這個根本不值得叫做方案,反對也嫌太費勁。可是我們為何費那麼大的勁去爭?因為我們對政治權力分配的不公平看不過眼,對強者施拳弱者捱打看不過眼。為何那麼多人以諷刺我們為樂?因為賭仔喜歡講賭經,賭曾蔭權贏,賭民主派輸,然後他朝洋洋得意:我買中頭馬!真本領,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