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一切內定

李怡專欄:一切內定

國務院發表的《中國民主建設》白皮書,所講的「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概括起來就是「內定」二字。十運會中某些賽果的「內定」,體現了「中國特色」的這項傳統。
甚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民主」,甚麼「以人民民主專政作為可靠保障的民主」,甚麼「以民主集中制為根本組織原則和活動方式的民主」,甚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所有這一切的「民主」、「民主」,都只有一個含意,就是從上而下授權的「內定」。
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資格,是中共組織部內定的。中共組織部的部長及其他負責人的人選,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內定的。政治局常委人選及所作的決定,是黨的實際最高領導人內定的。
八九年趙紫陽下台,黨總書記出缺,接任人不是從最高層的政治局常委中選,而是從上海調來一個並非政治局常委的江澤民接任。因為江是鄧小平與陳雲等在黨內已沒有職位的老人商議後內定的。胡錦濤作為第四代核心,是鄧小平內定的。
全國人大代表是內定的,各省的比例、不同階層人士的比例、婦女的比例、民主黨派的比例也是內定的,而且總要內定得讓人看來頗為均衡。
全國政協連形式上的選舉都免了,自然更是內定的。個別被免去全國政協銜頭的港區政協,要爭回這名銜,也是要向有權予以內定的中央高層爭取。董建華去職,改當政協副主席是內定的。巴金卧在病榻六、七年,仍擔任政協副主席,那意味着內定你要擔任這個職位,即使本人不想當也不行。

內定了誰擔任甚麼職位,所謂「民主」選舉嘛,就是「民主集中制」,更清楚地說就是「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投票只是集中指導下的例行公事。為了保證內定人選不會出錯,長期以來的「中國特色的民主」,都是等額提名選舉,也就是投票者只有在贊同、棄權、反對中作選擇,而不能跳脫內定的人選去另作選擇。偶而像太石村那樣,村民依法罷官,最後新當選的村委會成員也在黑社會主義的恐嚇之下紛紛辭職。
然而,權力轉移儘管有中國特色的內定「民主」,但內定以後,現在的掌權者又對內定人選不放心。於是劉少奇、林彪等內定接班人紛紛慘遭整肅,內定的胡耀邦、趙紫陽也沒有好下場。江澤民接班後一直戰戰兢兢直至鄧公去世。
現在的胡錦濤因為由鄧公隔代「內定」,黨政軍的人脈也未鞏固,加上他不是由江澤民內定,所以也受到仍生存在世的江所掣肘。
內定的「民主」,實是內鬥的禍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