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波鞋王」劉金成夫婦去年九月在內地撞車身亡,留下數億元遺產,由現年十七歲的稚子承受,其亡母的密友擔心稚子受身邊人影響,利益受損,遂以監護人身份,單方面要求高等法院委任遺產管理人,保障稚子的利益,惟聆案官昨拒絕申請,指亡母密友所提事項,在沒有聆聽證供及陳詞下,難以定奪,並希望與訟各方能和平地解決紛爭。
沒聽證供難定奪
聆案官黃健棠昨在判詞指出,本案申請人鄧婉媚(譯音)單方面提出申請,要求法庭繞過有權申請遺產承辦書的人,委任遺產管理人,程序上並不恰當,聆案官認為,稚子的另一位監護人蘇橋芳(譯音)、稚子的最近親及快將成年的稚子本人,均應獲知會今次申請。
聆案官續指,即使法庭委任遺產管理人,但委任誰人,人選是否合適,收費如何,鄧均沒提出答案,在沒聆聽證供下,難以決定,至於鄧質疑蘇不勝任做遺產管理人,懷疑稚子信任的人不公正,聆案官認為沒有聽過與訟各方陳詞,亦難定奪。
聆案官認為,法庭不應就鄧如何處理此事多說,與訟各方應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並希望事情能夠和解。
鄧婉媚是劉金成妻子蘇少芬的伴娘,與蘇少芬胞姊蘇橋芳,均為劉金成獨子(下稱劉子)的監護人,因劉子在二十一歲才能承辦遺產,而他下月八日滿十八歲時,監護人的工作同時完結,故要在這三年的空隙中,挑選遺產管理人。
憂劉子受人影響
鄧是擔心劉子受人影響,利益受損,要求法庭委任一名會計師、劉金成胞兄、滙豐或恒生等,作為遺產管理人。
案件編號:HCEA126&1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