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涉宣傳引基本法抗辯

西醫涉宣傳引基本法抗辯

【本報訊】兩名西醫在一本商場刊物送出優惠券,涉嫌自我宣傳,違反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四條,昨日醫務委員會召開紀律聆訊,但辯方代表律師以有關守則限制言論自由,違反《基本法》為由作辯。醫委會指出,由於成員對《基本法》有關條文不熟悉,需要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所以決定押後聆訊。

指限制醫生言論自由

兩名被告分別為李煊和彭麗嫦,控方指二人是天水圍盈健醫務中心的執業醫生和主管。二人被指於○二年十二月及○三年八月,兩次在一本於頌富商場及附近屋苑免費派發的刊物,送出醫務中心優惠券,包括免費量血壓及注射流感針買一送一等,涉嫌違反醫生不可作自我宣傳的守則。
醫委會指彭麗嫦並非在該診所執業,所以裁定對她的指控不成立,而李煊則須繼續答辯。辯方代表律師繼而以有關守則違反《基本法》為由抗辯,稱守則限制醫生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