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察覺,新律政司司長的委任是提早公布和上任的。原本計劃中的日期是十一月一日,所以立法會司法及法律服務事務委員會原先安排十月二十四日的會議,議程中有梁愛詩女士出席的項目,這是她最後的一次以律政司司長的身分出席會議,身為主席的我,連惜別辭都打好腹稿了。
為何臨時有此改變?有識之士的解釋是,黃仁龍資深大律師的委任,預料會廣泛受到歡迎,這個消息可以沖淡政改方案的負面效果。果然,新律政司司長的消息新添了樂觀情緒,可是能否真正沖淡政改的負面效果,則是另一回事了。
但有趣的是,政府雖然表面上推銷「民主跨前一大步」,但骨子裏早已知道政改方案「不是好消息」,許仕仁在方案出台前,已向很多人作過這樣的表示,而出動到提早以新律政司司長任命來沖淡,正好證明了政府內部也同意,推出的方案不是個好方案,民主派議員反對是無可避免的結果。但既然如此,政府為甚麼還要擺出一副決不妥協、決不讓步的態度?為甚麼要重蹈二十三條立法的覆轍,角力只在如何加重宣傳、推銷,以「民意」迫議員接受?
事實上,民主派並沒有執着「不是○七○八普選就免談」的立場,反而提出了達至普選的時間表、路線圖的具體要求,這些要求是十分合理的。許仕仁說,神六升空也要經過很多步驟,這是對的,這些步驟就是路線圖,是有完成每個步驟的時間表的。達致民主普選竟比登天困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