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有罪?四川成都一名中年漢路遇電單車黨搶劫,駕車追趕劫匪,兩名劫匪慌不擇路,撞車摔下天橋,一死一傷。搶匪家屬將見義勇為的男子告上法庭,前日在庭上指有人故意撞向電單車,同時劫匪也有生命權和健康權,以此向被告索償五十六萬元。
律師指罪犯有生命權
去年八月中,張德軍在市區目睹一名女子被搶頸鏈後,立即開車追趕劫匪。當張追至五米高的龍潭天橋時,兩車相撞,駕駛電單車的胡遠輝當場摔死,電單車後座的羅軍則重傷,其左腿後來須截肢。今年初,張德軍獲頒授見義勇為獎,但隨後被告上法庭。庭審前日開始,原告指張當時和賊車並駕齊驅,後來私家車主動撞向電單車。羅軍說,他們逃到天橋時,張確曾開窗叫他停車,但他們沒有停。
賊人的律師指出,即使是罪犯也有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張辯稱:「我從未接觸他們(劫匪)的車或人,這一切都是他們自己造成的。」雙方經過五個多小時的爭辯後,法院將擇日宣判。
《成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