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消息:繼早前港人黃坤的物業被法院烏龍拍賣後,又揭發另一名澳門人的物業遭烏龍轉名,經六年訴訟,受害人梁國明雖於半年前成功取回單位,但他要求法院賠償精神困擾之損失,在投訴無門下,昨日他赴終審法院遞信,希望法院承擔責任,向疏忽職守法院人員追討精神賠償。
稱精神受損索償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陪同事主梁國明到終院求助,他指出,類似的個案發生多宗,顯示澳門法制非常不健全,沒有合理的仲裁機構解決,且司法程序緩慢,申請法援要兩至三年,受害人苦痛更多,烏龍轉名後,無申訴渠道,有關法院疏忽職守人員亦毋須承擔責任,實嚴重損害澳門法治形象。
梁國明事件發生於九九年六月,因梁的姓名與一宗訴訟案的與訟人完全相同,其所屬物業在法院未經查核下,被轉至勝訴人名下。梁稱,六年來處於惶恐中,月入六千元要養一家五口,又要應付打官司,時間、金錢損失很大,更令他精神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