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名被扣滿分公屋租戶<br>垃圾滿屋戶主面臨被叮

第四名被扣滿分公屋租戶
垃圾滿屋戶主面臨被叮

【本報訊】慈雲山慈正邨一名公屋居民因違反屋邨清潔扣分制被扣去十七分,成為第四名面臨被「叮」走的租戶。有鄰居指,有關戶主過去八年在單位內囤積大量垃圾,發出陣陣異味,又經常將垃圾堆積在走廊。房委會上訴委員會周五將就有關個案進行聆訊。 記者:冼豪文、黎國剛

該名被扣滿分、遭房署要求遷出單位的公屋居民,居於慈雲山慈正邨正康樓二十六樓一個單位。
記者昨到上址了解情況,戶主並不在場,惟單位傳出陣陣惡臭,從門口向單位內望,單位面積約四百至五百平方呎,雜物和垃圾更堆積至天花板,餘下空間僅可容納一個成年人站立。門外地下滲着污水,弄得鐵閘生銹,懷疑是有人隨處小便。
該單位戶主是一名年約六十歲的男子,他七、八年前因慈雲山舊區重建與其他街坊一起搬到現址,過往已有收集垃圾的惡習,原本有妻兒,但據聞其妻數年前因食垃圾而死,智障兒子則居於大口環道根德公爵夫人兒童醫院。

在走廊「打地鋪」

鄰居指該男子堆滿一屋垃圾,「垃圾、袋、爛電飯煲,乜都執返嚟」,又經常將垃圾堆積走廊,日常不會在單位居住,每晚在走廊「打地鋪」,更會在門外大小二便,他們多次投訴都無用。
另一姓陳鄰居埋怨說:「佢搬嚟咁耐我都唔敢打開門,除咗惡臭,重有曱甴走過嚟。日常啲人同佢打招呼佢會應喎,但千祈唔好激嬲佢,佢會喺人哋門口掉垃圾……如果佢搬走就好嘞,起碼可以感受吓走廊嘅清風。」有傳媒機構到上址採訪時遇見戶主,但對方不肯回應若上訴失敗會否搬出單位。

房屋署被指姑息

房委會委員王坤指出,不少屋邨存在同類公屋單位堆積大量垃圾的問題,房署不應姑息有關情況:「𠵱家最大問題係房署捉人,上訴委員會放人……既然係犯咗事,滋擾咗其他居民被扣滿分,就好應該『叮』走佢,咁先可以有阻嚇作用。」